培训/咨询机构注册培训场地注册培训老师注册site map 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管理工具 >> 财务管理
热门关键字:清华研修 北大研修 公开课 企业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06-03-20  来源:
 
■★第一条 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其折让部分,应设销货折让科目表示,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第二条 财务科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立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立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定善策处理。
■★第三条 营业部门对退票涉诉案件送请财务科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科)。2.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持分设定抵押)。建物(土地改良物)应注明所有权人、建号、建坪持分、设定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3.其他投资事项。
■★第四条 上列债权确定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送财务科,并附税捐机关认可的合 法凭证(如法院裁定书、或当地派出所证明文件、或邮政信函等)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冲销应收账款。
■★第五条 依法申诉而无法收回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科列册保 管,倘事后发现债务人(利益偿还请求权时效为15年内)有偿债能力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执行。
■★第六条 本公司营业人员不依本准则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本公司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议处,情节重大者得移送法办。
■★第七条 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版权声明:
1.本网刊登/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或来源机构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网不对其真伪性负责。
2.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其他媒体,本网转载此文只是为网友免费提供更多的知识或资讯,传播管理/培训经验,不是直接以赢利为目的,版权归作者或来源机构所有。
3.如果您有任何版权方面问题或是本网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将进行整理。

企业内训
【推 荐 公 开 课】
推荐教材

版权所有:神州企业管理培训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复制或变相复制)
© 2001 - 2003 www.szceo.com,GoldenGuide Co.,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长年法律顾问 京鼎律师事务所田明律师
京ICP备0500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