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要领旨在为营销员接受订货过程中的价格决定确定明确的规范。
■★第二条 本公司的标准品、新产品和特殊产品的成本及销价的确定由成本研究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 管理室成本科根据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的价格水平,编制成本表和销售价格表,并负责检查确认营销员交付的订货单列示的价格是否正确。
■★第四条 接受订货价格的决定可分成两类:1.由营销员自行决定。2.由总经理决定,或由成本研究委员会审定。
■★第五条 营销员在确定接受定货价格时,需兼顾本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和业务关系, 避免任何一方受损失。
■★第六条 在接受定货时,应认真调查客户的支付能力,以免货款无法收回。
■★第七条 营销员依据自己的判断,能够自行决定订货价格的范围包括:1.以公司统一确定的价格接受订货。2.订货额在××万元至××万元之间,且降价幅度为××%的标准品订货。 3.订货额在××万元以内,且降价幅度为××%的标准品订货。
■★第八条 订货单由营销员交成本科审核后,报销售部长。
■★第九条 营销员在第七条规定范围内作折价销售时,应填制“折价销售传票”一式 四份。
■★第十条 折价销售传票处理流程1.折价销售传票(手存)由营销员手存,作折价销售凭证用。2.折价销售传票(营销员一客户)由营销员交付客户。
3.折价销售通知单(营销员一财务科)由营销员交付财务科。4.折价销售统计单(营销员一销售科长一销售事务科)由销售科长转交销售事务科作统计资料用。
■★第十一条 特别价格下列各项营销员无权自行决定定货价格,须由总经理或成本研究委员会审议决定。1.非标准品折价销售。2.外购产品。3.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降价销售。4.因交货时间迟延而要求降价销售。5.因大批量定货而要求降价销售。6.特别定货品。7.新产品定货。8.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情况。
■★第十二条 订货价格决定在上列各项任一项情况下,营销员都需向成本科提交订货单,并经销售科长审查。销售科长审定订货单内容后,属1.2.3.4.项内容的交总经理决定订货价 格。属5.6.7.8项内容的交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订货价格。
■★第十三条 为准确地确定本公司产品价格而特设立成本研究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成员构成:总经理(主任)常务董事(副主任)销售科长(委员)制造科长(委员)
采购科长(委员)财务科长(委员)
■★第十四条 会议时间1.例会:每月固定时间召开。2.临时会议:出现临时紧急确定订货价格要求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