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咨询机构注册培训场地注册培训老师注册site map 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管理工具 >> 人力资源
热门关键字:清华研修 北大研修 公开课 企业管理

人事异动制度
作者:不详  时间:2006-08-17  来源:不详
第一条  晋升(升职、升等、升级)及降级
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办理临时考核,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批示。
第二条  调职
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核定。
第三条  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单位。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事科据此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单位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异动或单位异动,副本应抄发会计单位,通知变更薪资名册。
第四条  经批准异动案件,涉及调整薪资者,人事科应根据人事异动
申请单批示,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呈核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五条  资遣
1.凡符合于资遣规定者,由人事主管与单位主管商定后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签注 原 因,转呈总经理核准,然后发给“资遣通知单”(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资遣费)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2.资遣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并经人事主管调查 符 合留职停薪申请规定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留职停薪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公司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申请复职或延长期限,凡未办理者,视同免职。
3.留职停薪人员,概不保留底缺,申请复职时,如原服务单位无 缺额或业务
上已无需要时,则不准复职,视同免职。
4.留职停薪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免职
1.凡合于免职规定者,可由单位主管或人事科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会签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并核发薪资。
2.免职申请应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经批准离职事宜,人事科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科作业。
第九条  人事单位应依据人事异动申请表逐日整理办理下列工作:
1.填入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2.登记于个人资料卡内(离职人员,其资料应予归档另行保管)。
3.修正人事单位管理人员状况表。

版权声明:
1.本网刊登/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或来源机构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网不对其真伪性负责。
2.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其他媒体,本网转载此文只是为网友免费提供更多的知识或资讯,传播管理/培训经验,不是直接以赢利为目的,版权归作者或来源机构所有。
3.如果您有任何版权方面问题或是本网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将进行整理。

企业内训
【推 荐 公 开 课】
推荐教材

版权所有:神州企业管理培训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复制或变相复制)
© 2001 - 2003 www.szceo.com,GoldenGuide Co.,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长年法律顾问 京鼎律师事务所田明律师
京ICP备0500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