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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教育实施办法
作者:神州培训  时间:2006-12-08  来源:神州培训
□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一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制订。
    第二条  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一)兹为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切的教育训练,以培养丰富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从业人员。
    (二)使员工深切体认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能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向上,奠定公司基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
    □  不定期训练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第八条  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机会教育。
    □  定期训练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定期训练每年二次分为上半期(四五月中)及下半期(十、十一月中)举行,视其实际情况事务、技术人员分别办理。
    第十条  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计划,会同总务科各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效果。
    第十一条  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班(一般员工)及高级班(股长以上干部)但视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教育训练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事务班其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本公司营业公民(待客接物的礼节及陶冶品格)等精神教育以及新进人员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其教育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  高级事务班以其教育内容为具有业务企划,使得经营管理企业,善领导、统卸部属,贯彻执行业务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通晓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训练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的成果列为平时考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受训人员于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得申请免以受训外,应即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二十条  教育训练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受训期间中,由公司供膳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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