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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新员工导师的考核制度
作者:不详  时间:2007-11-18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网

第一条 为了营造和谐的员工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结合公司现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各车间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行政人事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新员工导师由新员工所在车间统一安排,经报生产部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随意更换导师。

    第四条 新员工入厂三天内,车间应确定其导师,并向双方传达本制度。

    第五条 新员工导师必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包括:领班、班长、车间(正、副)主任等等;

    2、在本公司相同岗位连续工作满两年、熟练掌握本岗位个到工序,品行高尚,堪为楷模,待人有亲和力者;

    第六条 新员工导师的职责:

    1、负责传授新员工工作技能,包交包会;

    2、关心新员工的日常生活,经常嘘寒问暖,帮助新员工适应新环境,尽快融入大家庭;

    3、督促新员工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发现新员工有错,要立即制止,并进行说服教育,帮助改正,屡教不改者要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不报,相互袒护;

    4、导师职责不因新员工试用期的结束而终止,至少应保持至双方中有一方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时止;

    5、每位导师至少应带新员工2-3人,待新员工考核合格后,再适当增加新的新员工。

    第七条 新员工试用期规定

    新员工试用期采用弹性制规定,一般为2-6个月。2个月满后进行员工转正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每星期安排一次转正考核,直到考核合格为止,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否则,公司予以转岗或者辞退。

    第八条 新员工导师的待遇:

    1、导师在授徒期间两个月内,月工资低于车间同岗位平均工资的,由公司补贴至平均水平;第2-6个月期间,工资不予补贴;

    2、新员工通过试用期正式上岗后,继续在公司服务三个月(即试用期+3个月)后,公司一次性补贴导师200元,三个新员工以内不叠加,三个以上的(不包括已经通过转正考核的员工),每增加一个加50元,最多不超过6个新员工;

    3、上述期间内,若是导师离职的,公司将取消其获得该项补贴的权利;若是新员工离职的,公司将依据导师所带的新员工的数额按比例减少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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