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企业内训
|
企管专家
|
音像教材
|
企管图书
|
精品文章
|
培训搜索
|
部分客户
公开课
|
清华研修
|
北大研修
|
其它研修
|
培训公司
|
管理工具
|
培训顾问
|
我的博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管理工具
>>
商务文书
热门关键字:
清华研修
北大研修
公开课
企业管理
如何与愤怒的客户达成一致 七个有效服务小技巧
作者:潘治宇 时间:2006-07-09 来源:贝特管理咨询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本稿
】
【
关闭
】
七个有效的服务小技巧,引导客户冷静下来与你合作。
你是否曾经遇到过这种情形:客户非常的不理性或者愤怒,他拒绝任何理性的合乎逻辑的建议。这里有7个建议,使你能够使他的情绪逐步平复下来并和你达成一致。
1、合作
首先你需要找一个双方都认同的观点,比如说:“我有一个建议,您是否愿意听一下?”这么做是为了让他认同你的提议,而这个提议是中立的。
2、你希望我怎么做呢?
通常我们自以为知道别人的想法。我们认为我们有探究别人大脑深处的能力。为什么不问一下对方的想法呢?只有当对方描述它的想法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确定,才可能达成双方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回形针策略
这是一个小的获得认同的技巧,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一线服务者告诉我的。当接待情绪激动的客户时,他会请求客户随手递给他一些诸如回形针、笔和纸等东西,当客户递给他时,他便马上感谢对方,并在两人之间逐步创造出一种相互配合的氛围。他使用这个方法好几次,每次都能有效地引导客户进入一种相互合作而达成一致的状态。
4、柔道术
现在你了解他的情况了,你可以抓住扭转局面的机会利用他施加给你的压力。你可以说:“我很高兴您告诉我这些问题,我相信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和您一样的。现在请允许我提一个问题,您看这样处理是否和您的心意,……”
5、探询“需要”
客户向你要一支可以在玻璃上钻孔的电钻,这是他的需求,如果你只是努力满足这一需求,就失去了更有效地满足客户需要的机会。“需要”是“需求”背后的原因,客户要这种电钻的原因是要在玻璃上打孔;是因为需要把管道伸出窗外等等。你应该努力去满足客户的需要——有没有把管道伸出窗外的更好方法?而不仅仅停留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层次上,把电钻给他了事。我们经常发现客户提出的需求并不一定最符合他的需要,因为我们是专家,完全可以在这方面帮助客户,这也是最能体现我们专业价值的地方。
通常你在问对方问题时,对方总是会有答案的。如果你问他们为什么,他们就会把准备好的答案告诉你。但是,只有你沿着这个答案再次逐项地追问下去,它们才会告诉你真正的原因,你才会有去满足客户“需要”的方案。最好的探询需要的问题是多问几个“为什么”。
6、管理对方的期望
在向他说明你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时,你就应该着手管理对方的期望了。不要只是告诉他你不能做什么,比如:“我不能这么这么做,我只能这么做。”大多数人所犯的错误是告诉对方我们不能做什么。这种错误就好像是你向别人问时间,他回答你:“现在不是11点,也不是中午。”请直接告诉客户他到底可以期望你做些什么?
7、感谢
感谢比道歉更加重要,感谢他告诉你他的问题,以便你更好地为他服务;感谢他指出你的问题,帮助你改进工作;感谢他打电话来,你觉得和他沟通很愉快。客户的抱怨往往起源于我们的失误,客户的愤怒往往起源于我们的冷漠和推诿。所以他打电话来之前会预期这将是个艰苦的对决,而你真诚的感谢大大出乎他的预料,他的情绪也将很快得到平复。
版权声明:
1.本网刊登/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或来源机构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网不对其真伪性负责。
2.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其他媒体,本网转载此文只是为网友免费提供更多的知识或资讯,传播管理/培训经验,不是直接以赢利为目的,版权归作者或来源机构所有。
3.如果您有任何版权方面问题或是本网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将进行整理。
【推 荐 公 开 课】
新劳动合同法下常见劳动...
精妙的优质客户服务团队...
实战型营销高级职业经理...
企业“一线万金”之-感...
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
卓越的培训经理管理技能...
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高级...
非财务经理的财务报表阅...
新法下的调薪、调级、调...
有效制定培训预算及培训...
《集团利润飙升-进入利...
《赢在绩效》
《企业如何实现跨越式发...
《管出效益》
《现代人职业素养修炼》
《2008反腐倡廉新部...
《易中天品三国第五部-...
《有效商务沟通》
《打造卓越团队的五大策...
《成·水自到-通字诀的...
《跟唐骏学管理》
《管理关键时刻》
《同心无敌-提高企业凝...
《请给我结果-员工态度...
关于我们
|
访客留言
|
广告服务
|
怀念旧版
|
联系方式
|
加入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查看购物车
版权所有:神州企业管理培训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复制或变相复制)
© 2001 - 2003 www.szceo.com,GoldenGuide Co.,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长年法律顾问
京鼎律师事务所田明律师
京ICP备
0500753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