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销学上,完整产品概念可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核心产品,指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的的基本效用与利益;二是有形产品,是指在市场上产品的外在表现形式。核心产品只有通过有形产品才会发挥作用;三是附加产品,指顾客购买产品时得到的多种附加利益的总和。四是心理产品,指产品的品牌和形象提供给顾客心理上的满足。
那么房地产产品实际上也离不开这四个层次。就住宅来说,居住可能是这种产品的核心产品了,但实际上对住宅产品核心利益的描述已相当复杂,比如居住+休闲,居住+享受,居住+教育,居住+运动,住宅+投资等等(也可能是多种利益的复合品)。所以产品核心利益的描述过程就是产品定位的过程。也可以这么说核心产品就是产品定位。
有形产品刚包括产品的建筑风格,室内空间组合形式,园林,交通,社区配套等,这对消费者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消费者的需求通过这些形式产品获得满足。
附加产品则包括为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便利,折扣,优惠,以及提供的售后服务等多种附加利益。
心理产品则是购买房产后获得的心理上的满足,良好的品牌以及产品形象,都可能创造顾客满意。
对房地产产品完整概念的认识对营销策划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一概念为我们进行策划提供了思维的角度、框架和落脚点。大致讲来,第一层次涉及市场和产品定位,第二层次涉及产品策划,第三层次中涉及促销和售后服务,最后一个层次涉及品牌形象的建立等等。所以这一概念是房地产营销入门者必须掌握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