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2007年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2007年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课程简介:
各物业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和国务院新颁布执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职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 研究决定我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配合就业准入制度,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举办的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办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经考试通过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2007年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内容介绍:
培训级别及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2100元/人 (包括:报名费、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论文答辩、证书、鉴定等。) ·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100元/人 (包括:报名费、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论文答辩、证书、鉴定等。)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等。 报名资格和条件: 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科以上学历者。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时间 2007年5月7日 (滚动开班) 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2007年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讲师简介:
2007年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学员对象:
物业管理人员和将要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2007年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课程费用:
2100.0元/人(报名费、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论文答辩、证书、鉴定等)
提交单位:
备注:
★免费注册会员,轻松享受更多折扣!
也可提供企业内部培训(老师上门培训)
注:可提供专家团等老师的企业内训
一、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10-63869891;63869897;63866869;63865658;13699128979 联系传真:010-63869897; 010-63869891 联 系 人:杨先生 张小姐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南路华胜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71
二、单位银行汇款: ◇ 户 名: 北京神州华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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