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修班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高校,是中国唯一开设MPA专业的政法院校,在MPA教育方面拥有一支理论造诣高深、与实际部门联系紧密、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教师队伍。从学校复办以来,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我校把法学优势和管理学优势有效结合,逐步发展成为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综合性著名学府。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事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人事部网)。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研究决定,(报名优惠:一三六九九一二八九七九)举办MPA专业学位(直通车)研修班。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专业化的理论讲解、案例剖析、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环节,使学员快速掌握公共管理科学理论,熟悉公共管理技巧,提高政策分析能力,战略思维能力、领导
决策能力和治国执政能力

【一】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修班的优势
1、知名高校专业独特: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优势和管理学专业优势,打造公共管理领域具
备全面管理能力及战略思维能力的高层管理人才。是国内唯一开设政法管理、立法与公共政策、
党务管理等专业的政法院校,致力培养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与后备干部。
2、自主创新高通过率:学员免试入学,先学后考,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则自动转为正式统招研究生,承认研修班所修学分。我校拥有全国联考自主录取划线权的复试课目自主命题
权,通过率更有保障。
3、教学灵活学费适中:每周六日上课;外地学员可以利用五一、十一来校上课。本研修班学
费10000元,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者补交25000元。
4、政策支持高端平台: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2005】29号)文件精神规定,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时间保障,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MPA专业学位
证书之后,可对学习费用给予支持。拥有实体学员俱乐部,是党政机关管理人员及非政府部门
管理精英交流互动的顶级平台。
5、师资雄厚证书权威:由法大教授导师执教,另聘国家部委现职领导兼职授课,(报名优惠:一三五零一三九零五五二)充分感受中国最高政法教育学府的学术魅力。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并修满规定学分者,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授予MPA硕士学位。

【二】课程设置
1、必修(核心)课,共9门,要求修满20学分。
2、专业方向选修课,由学员自行选修,最低应修满6学分。
3、共同选修课,最低应修满8学分。
4、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1学分)。
5、社会实践(1学分)。
6、学位论文。
必修(核心)课(共9门,要求修满20学分)
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公共管理应用英语
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分析
政治学
公共经济学
行政法
定量分析方法
信息技术及应用

专业方向选修课(学员自行选修,最低应修满6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安排另行通知!
宪法与宪政
公共伦理
社会保障
电子政务
政府法制监督
政府绩效评估
现代调查理论与方法
公产管理
决策理论与方法
非营利组织管理
政府公共关系
公共危机管理
公文处理
会议与会议管理
领导策略与领导艺术
公民权利与政府
管理信息系统(MIS)
此外,MPA研究生可以在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各种课程中补修和选修,也可以结合合作单位的行业工作特点,设置部分针对更强的课程。

【三】招生对象
1、各级党政、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
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2、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全国MPA联考学员需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学制:免试入学,在职学习12个月。上课时间:2007年10月13日开课。每周周六、日上课;外地
学员可以利用五一、十一长假来校上课。
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四】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方向设置
一、以我院学科优势为主导,并结合其他兄弟院所(非法学)的师资力量,开设以下专业方向: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社会工作
3、非盈利与公共事业管理
4、党群工作
5、国际政策与外交事务管理
6、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

二、依托我校法学学科优势,并与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进行整合改造,开设以下专业方向:
7、法治政府与管理
8、公共政策与立法
9、政法队伍建设与管理
10、国土资源管理
11、财政与税收管理
12、公共安全管理(公安部系统)
13、司法行政
14、知识产权管理(已有课程设置)

【五】部分师资介绍
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
张桂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MPA中心主任。
蔡 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治学会理事。
朱维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参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
杨 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政治学会理事。
李程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MPA中心副主任。
田为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MPA中心副主任。
潘小娟: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俊生: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建川: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胡叔宝: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六】入学方式
填报入学申请表,以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来校报名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寸个人免冠照片),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
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本期限招80名

【七】收费标准
1.经我院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学费:10000元/人,教材资料费:500元,入学时一次性交付。正式录取转为统招在职学员
后,再补齐与统招硕士生学费标准的差额(现标准为35000元)
3.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4.学费可通过银行汇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政管院硕士(MPA)课程班学费”。
(1)银行电汇: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帐号:801114995608094001(附言:政管院硕士(MPA)课程班)并传真汇款凭证

【八】证书学位
学员修完本班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后,既自动转为正式MPA学生,本研修班的学分可全部转移。修满学分并完成论文答辩,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授予国家承认的MPA硕士学位。

【九】学费标准
学费:10000元/人,教材资料费:500元,入学时一次性交付。正式录取转为统招在职学员后,
再补齐与统招硕士生学费标准的差额(现标准为35000元)。

【十】报名咨询
联系老师:杨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10-63865658;63866869;63869891;手机:13501390552  13699128979
联系传真:010-6386989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 2001 - 2003 www.szceo.com,GoldenGuide Co.,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长年法律顾问 京鼎律师事务所田明律师
京ICP备0500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