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课程简介:
自《劳动法》颁布至今,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反映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主要环节存在着较严重问题。由于劳动关系立法复杂且混乱,同时要考虑各种人际关系,加之企业对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不够精通,导致企业不得不在时间、精力及财务方面遭受损失。 2007年1月《劳动合同法》即将颁布实施,为迅速提高企业人事管理人员劳动关系操作能力,并合理运用,规避和处理劳动争议。我们特聘既具深厚理论基础,又具有多年劳动关系立法背景,同时还具有多年丰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 刘铁山 先生,莅临青岛,全面剖析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务操作问题。 课程目标: 全面、快速地提高学员实际操作能力,晋级专业水准! 课程说明: 本课程集各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际工作主要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案例点评方式进行详解,教会学员如何灵活运用各种手段解决实际工作难题,做到合法、有效、简便,避免劳动争议。 课程对象: 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 主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公司高层经理 公司法律部、工会工作人员,执业律师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官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有志于成为劳动关系管理专业人才的人士 授课方式: 专业讲述、实案演练、教学互动、归纳总结 授课讲师就劳动关系主要环节的重点问题,以案例分析方式进行讲解;学员可于授课过程中就相应问题随时提问,讲师及时解答;学员就讲师提出的各类具体案例阐述看法及说明实际做法,讲师进行点评分析并归纳结论;学员分组讨论自身提出的具体案例,讲师点评及归纳结论。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内容介绍:
☆《劳动合同法》说什么 《劳动合同法》到底保护谁的利益?体现在哪些方面?企业应该如何看待这种变化?劳动关系法律体系有哪些新调整?今后劳动关系管理立法将如何变化?企业如何顺应这种变化趋势? ☆多种用人形式的有效组合 与《劳动法》相比,在《劳动合同法》下招聘哪些人员应纳入劳动关系调整范围?何种形式的用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是否允许多重就业或支持兼职?人才派遣的用人形式还会存在吗?各类用人形式的风险与成本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及如何妥善应对?《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关系调整范围上还存在哪些漏洞? ☆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与作用 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得到法律认可?现行企业规章制度主要存在哪些问题?企业规章制度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中应该起何种作用?如何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有何变化?集体合同与企业规章制度是何种关系?企业是否有必要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方向在哪里? ☆劳动合同文本的功用与存在的问题 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和实际工作考虑,劳动合同文本应包括哪些内容?从实际工作考虑,使用劳动部门推荐的劳动合同文本够吗?问题在哪些?企业自拟的劳动合同文本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哪里?会有何后果?专家将带领学员解剖劳动合同实际案例。 ☆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相对于《劳动法》而言,在《劳动合同法》下,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哪些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或可撤消的?如何规避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可撤消劳动合同的风险?企业能否实行保密工资制度? ☆试用期要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解决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何变化?原来对新招职工进行试用的种种办法还有效吗?会有什么后果(如先试用、试用合格再签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只签订试用协议等)?新形势下如何具体约定试用期?新规定对现有劳动合同有何影响?如何应对新规定的变化?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因多种情况影响员工或企业不能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停薪留职还能不能办?利弊如何? ☆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则与存在的问题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下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则有何变化?企业是否仍能通过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利用期满终止合同来淘汰不合格员工?企业要付出何种代价?新规则有利于企业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在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中加以利用? ☆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则与存在的问题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下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则有何变化?企业能否在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下均可以对不符合需要、不胜任工作的职工解除合同?员工辞职有哪些新的便利条件?企业要防止骨干流失,要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裁员的法律规则与技巧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给企业裁员制定了哪些规则和提供了哪些有利条件?如何利用裁员解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障碍?企业裁员易犯哪些典型错误?如何避免? ☆专项协议的功用与存在的问题 与《劳动法》相比,在《劳动合同法》下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与竟业限制协议等的规则有何变化?现实协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如何订立一个起作用的协议? ☆解答问题与点评案例 授课过程中学员的随时提问和立即解答,点评学员提出的实际案例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讲师简介:
刘 铁 山 先生 ☆中国顶尖劳动关系管理专家 ☆《劳动法》起草专家组成员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人事教育部处长 主持和参与进行了中国中信集团总部和多家子公司的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涉及劳动合同制度设计实施,劳动争议案处理,历史遗留人员劳动关系处理等。 其设计并主持的下属子公司大规模减员工作,以稳定有序、超低成本、减员幅度大、增效明显而受到朱镕基总理的点名表扬,并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财政部所介绍成为大型企业学习的典范。 曾就职于国家劳动部(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策法规司、劳动关系监察司,主要从事立法、立法审查及指导执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参与制定者之一,《劳动法》若干配套规章和政策主笔及制定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合同法》(待出台)主笔者之一。 原“国务院停工待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实际参与协调处理全国发生的主要停工待工及其他劳动关系不稳定事件。 著有《签订劳动合同必读》、《中国社会保险工作全书》、《第三条道路—第三世界的无形革命》(译)等多部著作。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学员对象:
公司高层管理者、行政人事及人力资源部经理、主管及各职能部门主管等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 课程费用:
990.0元/人((包含教材费、听课费、中餐、课间茶点))
提交单位:
备注:
★免费注册会员,轻松享受更多折扣!
注:可提供刘铁山等老师的企业内训
一、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10-63869891;63869897;63866869;63865658;13699128979 联系传真:010-63869897; 010-63869891 联 系 人:杨先生 张小姐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南路华胜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71
二、单位银行汇款: ◇ 户 名: 北京神州华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户 名: 北京神州华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开户行: 工行北京分行黄楼支行
◇ 账 号: 020004200920000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