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物权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物权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课程简介:
课程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资本瞄准中国市场,尤其是近年来,国际地产大亨正以年增30多亿美元的速度涌向中国地产业,随着国内外地产基金的扩张壮大,房地产的产业链结构将发生巨大改变。 房地产开发商、地产基金、其他金融产品服务商共同演绎着房地产开发金融时代。从政策因素方面看,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商的资金链造成很大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资金的充足与否直接决定着房地产商未来的发展。 在这样的国际、国内形式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下,聪明的房地产商知道,如果再不开始埋头苦练内功,还用房地产主要靠“关系竞争”的老观念,必将被市场淘汰。而努力寻求新的融资渠道,消除资金“瓶颈”,把握住时代脉搏才是当务之急。 古语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前瞻的意识看待市场,用金融的头脑武装自己,借培训的平台搭建人脉,如此,才能将金融工具熟练运用于地产市场中,而房地产高级管理者具备相应的金融知识与运作能力则尤为重要。
物权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内容介绍:
1、物权法定义与物权体系的形成 2、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与物权登记制度 3、物权法与财产征收、征用和拆迁 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流转与期限 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与法律规定 6、小区自治与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 7、如何看待宅基地使用权进入市场 8、不动产抵押融资与动产浮动抵押制度 9、应收帐款质押的新应用 10、物权法改变了我们什么
物权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讲师简介: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物权法》起草人之一。 有关物权法的著作有:《物权法》(合著、第一作者),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我国物权立法难点问题研究》(合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6 月出版。
物权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学员对象:
财务总监(CFO)、总会计师、税务师,政府机构招商引资和项目投资或融资部门人员
物权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课程费用:
120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讲义、学员留影、午餐费以及茶点等费用,外地学员可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提交单位:
备注:
★免费注册会员,轻松享受更多折扣!
也可提供企业内部培训(老师上门培训)
注:可提供申卫星等老师的企业内训
一、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10-63869891;63869897;63866869;63865658;13699128979 联系传真:010-63869897; 010-63869891 联 系 人:杨先生 张小姐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南路华胜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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