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内容介绍: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培训课程设计
物业管理员(四级):
基础知识: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技能操作:客户管理服务、物业维护管理服务、环境管理服务。
学时:120学时(含自学)
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
基础知识: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技能操作:方案制订、客户管理服务、物业维护管理服务、环境管理服务、管理与培训
学时:160学时(含自学)
助理物业管理师(二级):
基础知识: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技能操作:方案制订、物业维护管理服务、综合服务、管理与培训。
综合评审:物业管理综合评审指导。
学时:210学时(含自学)
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由各大物业管理公司高层领导授课。
五、培训方式:不脱产(自学及面授)
鉴定方式:
参加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结业待遇:
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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