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风险规避和劳动争议预防 内容介绍:
分析《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新的要求;修改劳动合同时必须注重的条款;教授劳动合同条款可以“打擦边球”的技巧和表述;员工手册常见问题和十个必须齐全的问题。
审核被录用人的劳动身份的方法和员工对本人劳动身份确认和承诺
对不明确劳动身份的员工如何用约定生效限制
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员工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合同期限长点还是短点更有利?无固定期限对企业一定不利吗
如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方面调整职工岗位、工作地点和工资
合同的必备条款都需要详细写明吗——工资福利工作内容、条件的模糊写法
试用期的考核、评价以及如何在劳动合同中先约定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何用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保护商业秘密
如何用脱密期把想辞职的员工拖住6个月
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没有丝毫好处——如何避免事实劳动关系的出现
单位合并分立劳动合同的处理和员工安置
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员工调动的三种处理方法
假期工资、年终奖、休假等敏感问题的设计
加班的申请批准和调休的运用
必须熟练使用过失性解除合同的技巧
规章制度中有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范围和设计
如何不越过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的红线
如何预防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如何合法选择社会保险降低用工成本
如何严格规范职工辞职离职的手续
炒职工鱿鱼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和证据
离职交接和退工程序的设计
怎么签好与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以及如何签订劳务合同
如何使用尚未正式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如何设计
合同到期终止合同都必须给予经济补偿吗
把劳动争议扼杀在萌芽状态——掌握和解、调解的技巧以及如何与员工协商接触合同
在讲课中将结合《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讲解由讲师起草的HR管理文件必须修改的条款,这些文件包括:
一、有关劳动合同部分(包括劳动合同附件)
1、《劳动合同》
2、《劳务合同》
3、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
4、培训和服务期协议
二、有关规章制度部分
1、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
2、考勤管理办法
3、病假管理办法
4、加班管理办法
5、请假管理办法
6、培训管理办法
7、商业秘密保护办法
8、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9、离职管理办法
10、员工手册
培训中分析案例选
1、华为公司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突击解除了800多名合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据说这样能避免在2008年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后终止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也不必必须与签订了2次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认为华为公司的这个做法高明吗?
2、小刘进单位已经4年了,前后与单位签订过4次各一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的1月4日,他的第四分合同将到期,单位已经同意与他续签合同。小刘来询问:听说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凡是签订过2次以上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再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明年我是否可以要求,而且单位必须同意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
3、在本公司已经工作了8年的朱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将在2008年1月到期,他已经联系了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要求他在12月就能去报到,他自己打着小算盘:2008年开始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也要按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2月离开公司按劳动的规定自己一分钱也拿不到,明年1月离开就可以拿到8个月工资了,自己并1个多月吧。他是否一定能拿到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呢?
4、王小姐联系到一家新单位,工资要比原来的高一倍多。新公司要求她在1周内上班,否则不再为她保留职务。她立即向老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在一周内办理好退工离职手续,公司对她的辞职很恼火,就有意刁难,答复她:只要我们在一个月内给你办好手续,我们就没有违法,你必须在这一个月里仍然上班。王小姐又提出,用自己的年休假和调休来抵充3周时间,公司没有答应,实在无奈,她要求给公司一个月工资,早点放走自己,公司仍不答应。
公司的做法违法吗?如果到2008年情况会发生什么新 变化吗?
5、2007年7月24日,我公司一名员工合同到期,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她在7月25日也领取了退工单。不料8月1日,她来公司,并出示了医院怀孕检查报告,说根据预产期的推算,她在7月初,就怀孕了,因此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必须与她恢复劳动关系吗?
不在本公司怀孕,公司可以不承担女职工保护的规定吗?
我们公司录用了一个员工,一个月后,他拿出3个月前开的结婚证书,说在原来公司没有用过婚假,我们调查证明他确实没有用过婚假。公司必须给他婚假吗?国家对婚假的使用时间有没有具体规定?
6、姜小姐与某通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一个条款:“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乙方(指姜小姐)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甲方(指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发现姜小姐不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于是,决定给她一次提高技术水平的机会:安排她脱产3个月,去参加专门的技术培训。
姜小姐也真是不争气,参加完3个月的技术培训,回到公司,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领导无奈,只得根据前述劳动合同条款,作出了30日后与姜小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姜小姐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公司说: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怎么还给经济补偿?
合同的这个约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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