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行业赴境外矿产开发、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培训”邀请函 内容介绍:
一、培训与交流内容:
1、了解国际煤炭行业的发展及现状。
2、参观当地矿业企业,学习借鉴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尾矿开发再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等办法。
3、学习国外煤炭行业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办法。
4、探讨WTO对能源行业的影响。
5、进行能源在利用以及煤炭环保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培训团行程安排:
1、2008年5月-12月每月下旬一期 香港、泰国、台湾
2、2008年5月-12月每两月一期 日本、韩国
3、2008年5月-12月每两月一期 法、德、意等欧洲八国
4、2008年5月-12月每两月一期 澳大利亚、新加坡
备注:各单位可按自身需求拟订培训目的及交流学习内容,自行选定培训时间、天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埃及、欧洲八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俄罗斯、港、澳、台)等地。
三、会务费用:
1、持因公护照:日、韩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24000元;欧洲八国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32000元;澳、新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32000元。注:会务费均含境外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不含报名费用人民币3000元(报名费、联络费、手续费、邀请费)。我处收到报名回执后一周内发放相关批件及邀请函,请参团人员支付报名费人民币3000元;会务费用集合时面交。
2、持因私护照:泰、港、台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8000 元;日、韩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17000元;欧洲八国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22000元;澳、新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22000元。注:会务费均含境外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不含报名费用人民币1000元(报名费、联络费、手续费、邀请费)。请参团人员回传报名回执后支付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会务费用集合时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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