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系统赴境外节水利用、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培训”邀请函 内容介绍:
一、培训与交流内容:
1、学习其水利系统的优越性,探讨如何结合国情。
2、借鉴欧洲、澳、新等国在节水管理、水土保持、防洪减灾方面的经验,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水利管理模式。
3、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协调,改善河流水质、生态以及水体修复技术等方面进行交流。
4、实地参观废水处理设备制造厂,由厂商主管陪同参观并交流。
5、学习通过安装计量设施促使科学用水,研究水利工程的建设、输水渠道的防治、灌溉方式的节水、水资源的保护、防洪减灾、泥石流防治等方面的新技术。
二、培训团行程安排:
1、2008年5月-12月每月下旬一期 香港、泰国、台湾
2、2008年5月-12月每两月一期 日本、韩国
3、2008年5月-12月每两月一期 法、德、意等欧洲八国
4、2008年5月-12月每两月一期 澳大利亚、新加坡
备注:各单位可按自身需求拟订培训目的及交流学习内容,自行选定培训时间、天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埃及、欧洲八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俄罗斯、港、澳、台)等地。
三、会务费用:
1、持因公护照:日、韩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24000元;欧洲八国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32000元;澳、新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32000元。注:会务费均含境外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不含报名费用人民币3000元(报名费、联络费、手续费、邀请费)。我处收到报名回执后一周内发放相关批件及邀请函,请参团人员支付报名费人民币3000元;会务费用集合时面交。
2、持因私护照:泰、港、台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8000 元;日、韩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17000元;欧洲八国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22000元;澳、新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22000元。注:会务费均含境外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不含报名费用人民币1000元(报名费、联络费、手续费、邀请费)。请参团人员回传报名回执后支付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会务费用集合时面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