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物业管理风险控制及盈利模式与招投标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内容介绍:
一.会议内容:
1、《物权法》相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方面内容解析;
2、物业管理企业如何提高本身服务水平及怎样导入顾客满意的经营理念与评价;
3、物业管理企业如何转换常规的物业服务经营模式;
4、如何使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型物业管理模式上做到物业管理与物业经营的有效结合;
5、物业服务集成商模式的特点;
6、物业管理企业如何领会和利用《物权法》和新的《劳动合同法》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7、物业管理企业如何拓展盈利空间;
8、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9、物业管理费测算与招投标实务;
10、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缴纳及归集和使用;
11、如何在有限的物业市场中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以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
12、物业管理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13、如何在新形势下充分理解和把握物业管理发展的新特点,探索解决物业管理行业矛盾和问题的新思路。
14、过程化物业管理与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
15、物业管理企业如何与新闻媒体打交道。
一、厦门会后考察(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1、香港、澳门四天三晚:深圳出发:1660元/人
2、武夷山双卧四天考察:乘 火 车:1180元/人
3、海南双飞四天考察: 乘 飞 机:2180元/人
4、台湾双飞8-10天 乘 飞 机:12800元/人
二、大连会后考察(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1、金石滩、发现王国、冰峪沟三日考察 考察费1280元
2、长白山北坡三日考察 考察费1380元
注:现场根据各代表要求安排其他多条考察线路。
三、其它会议说明
另拟于召开:《物权法》实施后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服务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研讨会。
四、境外商务考察
1、赴欧洲五国考察团:荷兰、德国、意大利、法国、奥地利 [11-13天]
相关费用:35000元(人民币)/人 包括:签证费、报名费、考察期间交通费、食宿费、考察费、保险等费用。
2、赴北欧四国考察团:丹麦、瑞典、挪威、芬兰[10-12天]
相关费用:39000元(人民币)/人 包括:签证费、报名费、考察期间交通费、食宿费、考察费、保险等费用。
3、赴美国考察团[10-12天]
相关费用:38000元(人民币)/人 包括:签证费、报名费、考察期间交通费、食宿费、考察费、保险等费用。
持因公护照者需加外事服务费4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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